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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S CENTENR摘要:要实现基于互联网的医疗服务,信息共享是必备要素,否则在传统的信息孤岛林立的医疗体系中,互联网几乎起不到任何作用。
对于医疗健康领域,“互联网+”面对的是一个“知识密集型的服务行业”,是一个集自然科学、生命科学与人文科学于一体的特殊服务性领域,与几乎所有的新兴事物一样,互联网医疗行业在面对巨大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小的挑战。
1、思维上的桎梏
中国互联网医疗面对的最大问题不是政府不放开、不支持,而是医疗制度大环境下思维方式上的落后。对于医院来说,对互联网的兴趣缺失的根本原因:一是目前医疗服务市场的基本态势是供不应求,医疗机构自身压力不够,充分利用新技术来更好服务于患者的动力不强;二是传统上的医院依赖于一个医疗的实体来运行,各项工作和信息都是体系内可控的,对外不流通,各个医院都是高墙耸立。而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平台,并且构建互联网体系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涉及医院的利益和隐私,使得医院对互联网兴趣缺失;从医务工作者方面来讲,大部分医务工作者对于基于互联网的数据采集、表达、存储和处理等不习惯。同时,传统的经验学科思维已固化,认为互联网上的知识或者模式是无用的;从患者方面来讲,互联网医疗在我国属于新鲜的事物,普通民众对其认知程度低,对于看不见、摸不着的网上事物缺乏信任感。
2、医疗监管的缺位
互联网技术可以为民众提供便捷、及时和经济的医疗咨询和诊疗服务,另一方面也可以提升医院的管理水平和诊治水平。但由于行业规范远远滞后于市场应用,互联网医疗鱼龙混杂,服务水平良莠不齐,容易引发不良后果。作为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特殊服务,互联网医疗需要更多的法律法规来监管、制约和支持,但我国现在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来规范互联网医疗行为,保障互联网医疗的服务质量。具体问题包括:政策层面没有制定相关的互联网医疗主体条件或资格审查准入机制以及监管措施;互联网与医疗跨行业的监管体系、技术标准、产业政策还没有形成;互联网上医生的资质和诊疗行为的审查和监管问题还不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不解决,互联网医疗只能永远走在“健康咨询”的路上,而无法触碰在线“诊断治疗”这一医疗服务的核心。
3、信息共享的难题
要实现基于互联网的医疗服务,信息共享是必备要素,否则在传统的信息孤岛林立的医疗体系中,互联网几乎起不到任何作用。但是在当前体制机制下,要实现信息共享还存在诸多难题:一是目前国内真正成功建设CDR的医疗机构凤毛麟角,院内信息共享与信息交换程度不高,院际乃至院内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共享面临的困难更是显而易见;二是信息安全维护程度有待提高,医疗信息和数据涉及患者的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没有健全的安全维护系统,信息共享很难实现;三是基于互联网的医疗信息安全显然不仅仅是技术层面能够完全解决的问题,更多的则是呼吁相关立法的保驾护航,然而当前立法的明显滞后对于以信息为核心要素的互联网医疗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四是各种医疗信息和科研数据涉及医院自身优势能力和利益,很难说服医院开放数据。以上问题不得到解决,信息共享将成为天方夜谭。
4、诊疗规范的匮乏
目前有很多医生在第三方平台或者机构上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属于个人行为,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没有医院的依托,医生就有可能需要独自面对。国家只允许网上咨询,对网上诊疗室是不允许的,然而互联网健康咨询和诊疗之间的界限是很模糊的,该如何划分?互联网医疗需要面对的最实际的问题就是患者对其的不信任,主要是缺乏诊疗规范,患者权益无从保障,发生医疗事故该如何解决?去哪里维权?选择的医生和医疗机构是否具有资质?患者到医院就医的时候就和医院形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关系,但是在互联网上进行问诊却没有明确的法律保护和规范,如果出现医疗事故,患者的权益将无从维护,很难找到责任人。并且互联网医疗医保报销政策也是空白。以上都是需要进行规范治理的,否则互联网医疗的推进将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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